山东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项目负责人和二级单位的分管领导审核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9-12-30 点击次数:3667 发布人:管理账号

项目负责人和二级单位分管领导

审核注意事项

  • 关于单一来源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只认可国家规定的理由,不接受一切先购买后补手续提交“单一来源采购”的申请。请老师谨慎选择单一来源采购,请项目负责人和单位分管领导谨慎审批。

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1

主机厂配套产品、无其他替代产品。

2

独家生产专利产品、具有专利证书。

3

受国家或地区管控的物资。

4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5

设计图纸指定厂商按图加工并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认可的产品。

6

紧急采购时效的需要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抢险救灾应急产品。

 
  • 关于自行采购

单价或同型号批量在50万元以内的教学科研类仪器设备和批量20万元以内的家具,可通过“自行采购”方式采购。

设备购置,提交自行采购需上传附件:单价或同型号批量在20万元以内的教学科研类仪器设备,需上传《山东大学仪器设备自行采购询价记录》,单价或同型号批量在20万-50万元的教学科研类仪器设备需上传《山东大学科研急需项目自行组织采购记录》《山东大学科研急需项目申请表》。提交申请时用户务必上传填写完整符合要求的附件。

  • 关于竞价采购(不足3家)

竞价采购一轮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会自动延期3天,三天后报价供应商1家以上,用户可以选标。

  • 关于招标采购

单价或批量在20万元(含)以上教学科研类仪器设备、单价或批量在20万元(含)以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外的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类仪器设备和单价或批量20万元(含)以上家具采购项目由学校招标采购管理中心组织招标采购。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申购用户不得将应该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 关于行政办公设备家具采购

行政办公设备家具[1]的配备,严格执行《山东大学行政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山大资字[2017]21号)。

  • 关于集采目录内设备采购

集采目录内设备[2],如使用用途为行政办公、后勤保障,需要执行中央集中采购。

  • 关于特殊设备采购

根据规定,学校原则上不允许购买手机、平板电脑(surface pro,iPad等),如确因教学科研需要必须购买,请写明详细理由,需要经费项目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购买手机和平板电脑的还需要财务部部长和资产部部长签字。申购用户提交购置申请时需要将特殊情况说明的扫描件上传到系统中方可批准采购,原件作为入账报销的依据。

如确因教学科研需要购买组装机,在资产系统中提交采购申请时,请详细填写申购理由。

  • 关于实验室建设经费

实验室建设经费购置设备家具,请务必填写正确经费账号,申购单位审核后报资产部审批。

[1]办公设备目录: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碎纸机。

办公家具目录:办公桌办公椅沙发茶几桌前椅书柜文件柜更衣柜保密柜茶水柜会议桌会议椅

[2]2017-2018年集采目录: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计算机软件、服务器、计算机网络设备、复印机、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多功能一体机、打印设备、扫描仪、投影仪、乘用车、客车。

 

联系方式:

电话:设备配置科  88364412  

QQ群:山东大学资产管理   533755030 

 

山大资产管理交流群120174618